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一届“江苏省大学生年度人物和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暨2021年“最美大学生”“最美高校辅导员”推选展示工作的通知》(苏委教函〔2021〕10号)文件精神,我校经个人申报、学院推荐,共有12位同学参加十一届“江苏省大学生年度人物”校内评选,4位辅导员老师参加“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校内评选。经学校评审,决定推荐学前教育学院二分部李昊明同学代表学校参加“江苏省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庄海龙老师代表学校参加“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5月15日-2021年5月19日。
广大师生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向学工处办公室反馈,联系电话:0515-89966261。
党委学生工作部 学生工作处
2021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