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学生部(处)发布时间:2017-03-21浏览次数:1323
参保学生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伤残需提供参保学生学号、联系方式;由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或者医师出具的被保险人残疾程度鉴定书;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身故需提供受益人、被保险人关系证明,受益人户籍证明或者身份证明;公安部门或者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户口注销证明。
2、住院治疗需提供参保学生学号、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出院小结、住院发票(原件)、住院费用结算清单。
3、理赔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