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告

关于2017届师范类毕业生 申请教师资格网上报名及现场认定的通知

来源:学生部(处)发布时间:2017-04-05浏览次数:931

各院系、2012级各师范类毕业班辅导员(班主任)和同学们:

接盐都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通知,2017年师范类毕业生申报教师资格依旧实行网上报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名网站及网址

报名网站1:中国教师资格网

网址:http://www.jszg.edu.cn

报名网站2:江苏教师教育网

网址:http://www.jste.net.cn

以上报名网址可任选其一。网上填报信息和现场认定需提交的材料,详见“江苏教师教育网”首页教师资格栏目内,网址:http://www.jste.net.cn;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认定。未按规定时间前往现场认定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二、 网上报名时间

2017年4月5--4月18日

三、 网上报名流程

1.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或江苏教师教育网(http://www.jste.net.cn),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认真、细致、准确填写报名信息;资格种类选“小学教师资格”(英语、美术、信息技术、综合文科、综合理科、音乐专业)或“幼儿园教师资格”(学前教育专业);认定省份选“江苏省”;认定机构选“盐都区教育局”;现场认定点选“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处”;“资格种类”(小学教师资格或幼儿园教师资格);任教学科选择相应科目;证件类型选(身份证)、证件号码(相应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具体到社区)、工作单位【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毕业学校(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所学专业选择(小学教育或学前教育)、最高学历(大学专科)、最高学位(无学位)、专业技术职务(无)、现从事职业(学生)、专业类别(师范教育类)、普通话水平(按普通话证书原件填写)、是否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照片上传(网上打开附件,以个人身份证号码搜索,复制到桌面,上传)、个人简历(至少填两条)、鉴定单位全称(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鉴定单位地址【江苏省盐城市高职园区海洋路28号(北校区)、学海路28号(南校区)】、电话(0515---88571828、0515-88200040)、邮编(224005)、密码(自己设置,勿忘记)。核对所填报名信息,认定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

2.提交成功后,系统将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认定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3.请在网上下载并自行填写、打印“报名号及现场认定信息”、“申请表(双面打印)”、“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并交相关部门审核盖章;

4.报名结束以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5.在“江苏教师教育网”(http://www.jste.net.cn)教师资格栏目下载相关电子文档并如实填写、打印。

四、网报现场认定

1.现场认定时间:4月5日——4月18日(见附件1)。

2.现场认定地点:

申请学生请到本校学生处进行现场认定。联系电话:(北校区)0515-88571828;88571829;(南校区)0515-88200040;0515-89966261

3.现场认定申请人应携带以下资料:

(1)网上报名打印的报名号及现场认定信息;

(2)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材料袋封面(网上下载打印1份);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网上下载正反打印2份,每张表上的照片与电子版照片一致,并按要求粘贴好);

(4)思想品德鉴定材料l份(网上下载打印1份);

(5)两张2寸正面免冠照片,须与网上报名的电子版照片一致,并在背面写好报名号和姓名。

(6)打印件请统一用A4纸按封面的证明材料顺序装订好。

4.现场认定流程(见附件2

五、注意事项

1.各院系、各辅导员(辅导员(班主任))、各位毕业生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

2.各辅导员(班主任)要于3月30日前通知到本班每一位同学。

3.各位毕业生要按时完成各项任务,填写要认真、仔细,材料的准备要充分,对自己高度负责。

4.所有报名流程及相关要求在盐幼专校园网上发布。

 

  附件:1. 2017届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现场认定安排表

        2. 教师资格现场认定程序

 

 

 

学生工作处

2017年3月16

 

附件1

2017届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现场认定安排表

总协调:北校区易忠兵、南校区李开岭

院   系

班级

人数

现场认定时间

现场认定

地    点

学生处

负责人

 

学前教育学院

学前12(1

49

4.10下午

北校区

学生处

刘  萍

 

学前12(2

51

4.12上午

 

学前12(3

49

4.13上午

 

学前12(4

61

4.11下午

徐元元

 

学前12(5

44

4.12上午

 

学前12(6

43

4.12下午

 

学前12(7

56

4.11上午

陈  浩

 

学前12(8

44

4.12下午

 

学前12(9

47

4.14下午

 

学前B1201

57

4.12下午

南校区

学生处

张守江

 

学前B1202

47

4.14上午

 

学前B1203

51

4.14下午

张高成

 

学前B1204

52

4.10上午

曹  静

 

学前B1205

47

4.10下午

 

外语系

英语12(1

50

4.10上午

北校区

学生处

董  玲

 

英语12(2

46

4.12下午

 

英师1201

30

4.10下午

南校区

学生处

吴胜兰

 

英师1202

30

 

初教系

小理12

52

4.10上午

北校区

学生处

贾安如

 

小文12

54

4.13上午

 

初教1201

41

4.11下午

南校区

学生处

张小芳

 

初教1202

33

4.12下午

 

鲁迅艺术学院

美术12

35

4.13上午

北校区

学生处

王会珍

 

音乐12

30

4.13下午

 

备注:各院系各班主任、学生处负责人可以沟通协调具体时间和地点。现场秩序请吴胜兰、陈春华安排值周学生维持。

 
 
 
 

 

 

附件2:

教师资格现场认定程序

 

为了能有序、快速进行现场认定,请自觉执行以下程序:

  • 到辅导员(班主任)处
  1. 填好思想品德鉴定表,请辅导员(班主任)签好字;
  2. 领取档案袋,将封面填好,在左上角用铅笔写好班级和班内序号(小序号);
  3. 请本班参加培训的同学再次核对是否填写正确,如不正确,重新上网更改正确后正反打印。
  4.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左上角、普通话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左上角上用铅笔写好班级和大小序号;
  5. 如果普通话证书上的名字与汇总名单上不一致,请提供派出所出具的户口簿复印件;
  6. 材料按照封面顺序排好。
  • 到学生处办公室

1.思想品德鉴定表上“单位盖章”处盖章;

2.现场找具体负责人进行认定。

  • 现场认定时间

上午8:00----11:30;下午2:0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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