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秋学期,学生处工作将以习总书记、李强书记在全国、全省高校思政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立德树人德育理念,开拓德育新内容,创新德育新方法,提升德育实效性,推动我校德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坚持以人为本的德育理念,引领学生成人成才。
新学期,学生管理工作人员要转变工作理念,树立以人为本、服务师生、三全育人等理念,指导督查考核二级院系的学工管理工作,利用电子媒介,实现学校德育跨越时空的学生管理工作。
1.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观念,围绕师生、关照师生、服务师生,不断提高师生思想水平、政治觉悟、道德品质、文化素养,让师生成为德才兼备、适应地方发展和社会需求的人才。
2.树立“三全”德育育人理念。三全是指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德育工作不仅仅是学生管理一线的事情,学校每个部门、院系,每个岗位的工作人员都是德育的践行者,都是学生学习和模仿的对象。所有人员都应该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做到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做到时时、处处遇物则诲,关心、爱护、尊重学生,促进学生人格的完善及道德终极价值关怀的实现。
3. 突出院系二级化管理。以院(系)管理为依托,充分发挥院(系)思想德育工作的主体功能。指导各院(系)根据学校总体要求及本院系专业和学生特点自主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使学生成为既有美德思想又有专业素养的德才兼备的优秀者。制定考评标准,对院系工作进行公正、公平的量化考核。
4. 发挥德育课堂主阵地的作用。制定好每周三下午第二节德育课堂的学习大纲条目,督查各院系结合本院系特色组织实施并开展相关学习活动。
二、工作举措
本学期学生处将围绕“制度”、“培训”、“建设”、“活动”四个关键词开展相关工作。
1.学习新制度,出台新办法。本学期将认真组织广大师生学习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41】号),出台适合本校实际的1+x学生管理制度,完善《学生手册》相关内容。包括学籍学业管理制度、日常管理制度、资助管理制度、学生公寓管理制度、心理健康教育制度等等方面的制度。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开展线上线下知识竞答、征文、演讲等活动,使制度内化于心,成为学生规范行为的准则。
2.加强队伍培训,推进高校化进程。秉持“”思源、致远、明德、健行”的教育训旨,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方法灵活”的德育工作队伍,使学校的德育工作让学生满意、让家长放心、让社会赞誉。抓好对辅导员(班主任)的培训与考核工作,为第七届江苏省高校辅导员大赛培优推优。本学期将以问题导向为原则对全校辅导员(班主任)进行沙龙培训,开展新任辅导员(班主任)学情竞赛,通过培训与活动促进班主任工作经验交流,不断提高班主任的管理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本学期还将组织好班主任德育论文评比活动、德育教育案例评比活动、“我的德育教育故事”评比活动、德育主题活动策划方案评比活动,促使班主任、辅导员成为反思型、学者型的德育工作者。对于学工干部队伍培训,本学期拟试行第三方教育培训的方法,提高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的能力和水平。
3.推进信息化进程,开展特色化建设。本学期将加强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形成特色媒介品牌,完善好学生处微信、网页等多媒体平台,开设传统文化模块、科技创新驱动模块、明星师生推介模块等,传播校园正能量。开展盐幼专首届宿舍文化节活动。突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分年级分时段开展好“四力”教育,培养学生的感爱力、自信力、耐挫力、自控力,使其内化为学生心理健康的动力源。本学期还拟把心理健康教育的橄榄枝伸向我们的辅导员(班主任),关爱他们,邀请专家讲座和做健康按摩活动,让他们释放生活工作的压力,疏导其不良情绪,从而以积极的心态来生活和工作。
4. 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提升德育实践能力
道德知识需要吸收、消化和发展,需要在现实生活中得以实践,才能提高实效。开展形式多样、健康向上、格调高雅的校园文化活动和各类社会实践,让学生在活动中动起来,思起来,笑起来。本学期依旧围绕“享臻美教育,立臻善之魂”的宗旨,开展“立德铸魂”的主题月教育活动(九月份:礼敬中华传统月,十月份:三爱三节教育月,十一月份:安全法纪教育月,十二月份:臻美艺术教育月,元月份:诚信感恩教育月),让学生学会在面对道德是非时,学会判断;在面对道德困惑时,学会取舍;在面对道德冲突时,学会选择;在与他人交往的过程中,严格要求自己,正确对待他人;发展自己的道德辨析力、判断力、选择力和创造力,形成健康、丰富、和谐与发展的精神世界。除正常开展的养成教育、新生入学教育、理想信念及诚信教育、法制安全教育之外,本学期着力开展五类系列教育活动。
(1)开展“传承发展·自信担当——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系列活动。
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入挖掘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时代价值,营造氛围,推进“文化熏陶”育人工程,注重以文化人以文育人。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比赛,名师名著导读讲座,营造书香校园;开展软硬笔书法比赛,“翰墨精神”润校园;开展国学知识大比拼活动以及汉字拼写活动;开展中华故事我来讲等活动,引导广大师生树立正确的历史观、国家观,从优秀的传统中华文化中不断增强对中华文化和社会主义祖国的热爱之情;坚守中华文化立场,坚定文化自信,增强文化自觉,增进文化担当。
(2)开展过好“我的节日”系列活动
本学期,将围绕节日和纪念日开展系列活动,着力营造关爱互助、安定团结的节日纪念日氛围,丰富学生文化生活,积极倡导文明和谐、实用节俭的现代节日理念,在移风易俗中体现人文关怀。例如:教师节,开展为教师赞礼活动,让学生亲自制作贺卡、评选“最美教师”;中秋节举办民俗文化、中秋赏月、体育健身等活动,营造社会和谐、健康向上的节日氛围。重阳节突出敬老孝亲主题,举办联欢会、敬老助老等活动,大力弘扬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圣诞节、元旦,举办迎新春晚会。围绕九一八、一二九纪念日,加强对学生的爱国主义教育以及以和平为主题的教育。本学期我们将迎来来自广西、云南、甘肃等省份20多名学生,要尊重他们的民俗和习惯,过好他们的节日,让他们有如家的感觉,加强民族团结教育。
(3)开展“资助育人 立志成才”资助宣传月系列活动
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及成效,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排忧解难,做好帮扶工作,激励他们奋发自强、立志成才、感恩奉献,提升资助育人工作的实效性,创建正能量的校园文化氛围,拟开展资助知识宣传展板、“助学 筑梦 铸人”主题征文活动、“让梦想点亮芳华”视频大赛、“我的奋斗人生”主题演讲、“校园十佳励志人物”评选等活动,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健康成保驾护航。
(4)继续推进“三进三助三立”活动,有效提高帮扶工作实效
通过上学期“三进三助三立”活动的开展,党员干部结合到班走进学生身边和心灵,摸清班级学生现状和学生所需,结对帮扶困难学生,为学生立根立德立魂,成效显著。本学期继续推进此项活动,开展经验交流沙龙,开展推优评先,使帮扶更高效。
(5)继续开展“书香致远,好书共享”主题活动,提升队伍素质
积极营造 “爱读书”、“读好书”、“会读书”的良好氛围,加强对管理干部及班主任读书兴趣的引导与培养,使其拓宽知识层面,丰富精神生活,提高管理学生的理论水平,从而推进我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专业化进程。本学期继续开展以“书香致远 好书共享”为主题的“每月德育书单我推荐”活动,开展读后感撰写评比活动。
5. 做好本部门迎接学前教育专业论证相关工作。组织本部门所有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和政策,分解细化任务,高质量完成材料的收集整理等工作。加强对学生的日常行为的常规教育,认真扎实地搞好六种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 即:礼仪习惯、诚信习惯、勤俭习惯、学习习惯、健体习惯和卫生习惯。使学生学会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做到讲卫生、爱劳动、勤俭节约、爱护公物,做到仪表整洁,行为文明,保持秩序,遵纪守法,养成良好的行为规范,为学前专业论证提供保障。
6.加强物业管理,强化过程考核,推进社会化服务工作
研究新形势下高校物业服务内容标准和运作方式,树立大物业理念,坚持规范用工,科学管理,为学校决策提供参考。同时严格物业管理与考核,调动物业参与学校管理积极性,使服务育人落到实处。
7.延伸德育思路,形成德育合力,为学生发展提供助力。
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育人环境。加强学校、家庭、社区、关工委、妇联以及其他社会团体之间的联系,动员更加广泛的社会力量介入高校德育工作,形成学校、家庭、社会横向协调的德育网络系统,在德育思想上形成共振,共同为学生成长保驾护航。
三、具体工作安排:
九月份:礼敬中华传统月
1. 迎新与入学教育系列活动。
2.开展各项推优评先活动。
3.开展教师礼赞系列活动。
4.“纪念9.18” 爱我中华活动。
5.举办欢度中秋节、国庆节活动。
6.举办诵经典 软硬比书法比赛。
7.开展资助宣传月相关工作。
8.评选九月之星。
十月份:三爱三节教育月
1.举办主题班会观摩活动。
2.开展一次道德模范入校园活动。
3.举办一次敬老爱老走访活动。
4.举办一次“三进三助三立”活动沙龙。
5.做好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上报前期工作。
6.评选十月之星。
十一月份:安全法纪教育月
1.组织开展急救培训活动。
2.组织消防演练活动。
3.做好学期德育视导工作。
4.组织社会实践活动。
5.举办职业生涯规划讲座、职业访谈活动。
6.组织一次“八礼四仪”知识宣传黑板报评比活动。
7.评选十一月之星。
十二月份:臻美艺术教育月
1.组织12.9大合唱比赛。
2.开展臻美教育系列活动。
3.组织群团汇报展示活动。
4.举办迎新年晚会。
5.组织最美幼专人评选活动。
6.举办三创教育系列活动。
7. 组织新任辅导员说班情活动。
8.评选十二月之星。
元月份:诚信健康教育月
1.举办一次“诚信成长”演讲比赛。
2.举办“四力”健康教育系列活动。
3.举办对班主任的心理健康辅导。
4. 做好假期感恩与安全教育工作
5. 评选元月之星。
学生处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