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落实做好大专学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资助工作的要求
盐幼专学〔2017〕 26 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加强教育资助工作的意见》(苏财教〔2016〕151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17级高中起点全日制大专入学新生、2016级高中起点全日制大专在籍学生、江苏联院初中起点全日制大专在籍四年级学生、江苏二师院初中起点全日制大专在籍五年级学生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资助工作安排如下:
一、资助时间、对象及条件
今年对我校2017级高中起点全日制大专入学新生、2016级高中起点全日制大专在籍学生、江苏联院初中起点全日制大专在籍四年级学生、江苏二师院初中起点全日制大专在籍五年级学生,符合国家和扶贫办发布的《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相关规定,并在省扶贫信息网络系统中建立电子信息档案的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免除学费。
二、资助经费及提取规定
学费免除的经费由学校支出,所需资金由学校从生均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等经费中统筹安排、足额提取解决。
三、相关要求
1.必须是我校全日制在籍的大专生(包含高职四五年级学生),中职的不算、成人函授的不算。
2.必须有政府扶贫办颁发的《扶贫手册》,或在省资助业务系统的建档立卡名单可以查到该生的信息。《扶贫手册》必须盖有当地政府部门公章(如《扶贫手册》上没有公章,有当地政府部门开的盖有公章证明也承认)。
3.《扶贫手册》是由当地扶贫办根据家长登记的建档立卡的信息进行核实确认后颁发的。《扶贫手册》必须是本人或者父母亲的,祖父母的不算。
4.省扶贫办每年会将符合条件的学生信息发给省教育厅,省教育厅比对后发给我校,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收到会发给各二级学院。各二级学院应将符合条件的学生信息一一比对核实后进行确认。
5.因每年系统提供的数据均不包含新生,且今年我校仅收到高中起点2016级建档立卡及低保学生信息,故各二级学院需要在初中起点四、五年级学生及高中起点2017级新生中进行统计汇总,老生则根据所给的数据直接进行核实(核对表见附件1)。各二级学院将老生与新生数据汇总好,于9月18日下午3:00前报校学生资助中心徐老师,同时提供扶贫手册或低保证复印件存档(汇总表见附件2)。
6.免除学生学费的资金由学校从按要求提取的6%的事业收入经费中提取。如果确定贫困的学生中有已经缴费的,学校将按政策全额返还学生已经收缴的学费
7.申请免除学费的学生必须是16年秋季学期在籍的以及之后的大专生,而且持有《扶贫手册》或在省资助业务系统的建档立卡名单可以查到该生信息的学生才可以申请免除当年学费。
8.低保和建档立卡的学生按照要求均享受中职的或者高职的助学金,例如低保和建档立卡的学生是1-3年级的,就享受中职的助学金,如果是4-5年级的,就享受高校的国家助学金。低保和建档立卡的相同点是都要享受助学金,区别是低保不一定免学费,建档立卡名单中的人员都要免学费。
9.请各二级学院认真学习各项资助政策,并宣传到班主任和学生,让确系贫困的学生免除顾虑。同时要告知贫困学生按要求到当地扶贫办登记确认贫困状况,领取扶贫手册,作为之后免学费的依据。
10.有低保证、残疾证和持有其他困难证明的学生,各二级学院要在各项助学金、勤工俭学、助学贷款等方面进行积极引导帮助。
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9月11日
